法务咨询
FORENSIC CONSULTATION
史跃辉(顾问首席律师)
毕业学校:郑州大学
学历:法律本科 学位:法律学士学位
主要经历:
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司法资格考试
2004年10月在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2015年任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民主管理委员会委员
2016年被任命为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民主管理委员会召集人
2018年成为路德所合伙人,并作为执行委员管理财务及行政工作
现为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型犯罪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
执业领域:
史跃辉律师长期为国企提供法律服务,在公司治理、企业刑事合规及法律风险防范、国有资产处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史律师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焦作供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业、平煤神马集团等多个大型国有企业提供产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多次代理群体性敏感案件或重大标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参与法律论证、提出专业分析意见等。
主要业绩:
担任郑州市地方公路管理局某处处长王某某辩护人,侦查阶段涉嫌受贿三十余万,经辩护确认受贿金额9万余;
为新郑市李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赌博等犯罪的第一被告人提供辩护,减少多项指控罪名;
为郑州市畜牧管理局局长朱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件二审、重审一审提供辩护,二审撤销一审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参照其之前实际被羁押期限改判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代理耿某某故意伤害案,公诉阶段审查证据后就耿某某系正当防卫递交法律意见书并被采纳,耿某某无罪释放;
担任南阳某县级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某辩护人,判决指控其挪用公款1400余万元及受贿价值十多万元手表的指控不成立,公诉机关撤回对两项贪污罪的指控,以构成一例受贿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担任新乡市牛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开设赌场罪等第一被告辩护人,经重审改判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为河南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XX煤矿发生群体性伤害事件提供全程咨询及辩护法律服务;
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某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某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郑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某公司股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某酒店公司股权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曾为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某矿山采矿权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曾代理李XX诉鹤壁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仲裁案,诉争标的3.6亿元;
为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市供电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为国网焦作市供电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
初步沟通
双方初步电话沟通
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
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并沟通项目详细情况
-
协议签订
双方确定服务价格
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
-
报告编制
成立项目工作组,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核查整理
初稿提交客户后做出进一步调整或修改
印刷装订前双方就终稿进行确认并签字
-
提交报告
对报告进行规范调整,排版印刷
按约定时间交付报告
-
后续服务
免费对报告进行修改调整
协助解决其他相关事项
